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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受害者 走出二度伤害

改善司法 塑造健康和同理的社会环境

协助受害者 走出二度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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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年前轰动全马的北大毕业生朱玉叶被奸杀的案件,日前法官宣判被告谋杀罪名不成立,当庭释放。这起判决,立即引起全国人民的愤怒,纷纷质疑司法的公正,更牵引出对国内司法危机与治安危机的担忧。
 
      除了牵引出众人的危机意识外,这起案件同时也再次唤醒社会大众对女性安全课题的关注,并重新省思有关当局在给予这方面支援的欠缺以及不合理的对待,使受害的女性得面对二度伤害。为此,为了让读者能更了解此课题,本刊特意电访了人权律师饶兆颖以及妇女援助中心社工主任王妤娴。
 
律师把脉:
 
1.  存在许多人为因素
      在我国的法律体系当中,刑事案件如强奸、谋杀案等案件中的受害者并不能提出法律诉讼,受害者或其家属只能向警方报案及协助调查。就以朱玉叶的案件为例子,在警方接到投报后,将会委派调查官进行调查,在调查结果出炉后,调查官将会把调查报告呈交于总检察署。
 
      “总检察署将会根据警方所提供的证据后,全权由他们决定是否提控涉案者,包涵使用哪一条条文、哪一种罪状、何种策略来进行提告。而法庭的角色是被动的,它只能依据警方调查的结果和所搜集的证据来判决嫌犯是否犯下了总检查署所拟定的控状。”
 
      由此可见,整个过程都是环环相扣,并且都是以人为主,是由人来做主导。有基于此,“在整个调查及审讯的过程当中,难免会出现许多人为因素所导致的执行上的偏差或警方调查素质以及总检察署在拟定控状时的不专业与草率的态度,都有可能使受害者无法得到公平的审讯。”
 
法律知识补充站:
      除了成人外,儿童也成为多宗性侵案件的受害者。而单纯依赖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并非一剂万能药,为此,美国分别拟定了《杰西卡法案》以及《梅根法案》来应对对儿童性侵问题。
 
     于2005年,佛罗里达州发布了《杰西卡法案》,儿童性侵者一律重判至少25年有期徒刑或终生监禁。但,在释放后终生佩戴GPS及手腕警告标志与电子追踪器以达到全方位监管的作用。全美已有40多个州制定了本州的“杰西卡法”。《梅根法案》则规定性侵者出狱后,须在社区登记报备个人行踪、住址、驾照号、体貌特征等,警方将上述信息在社区和互联网公布......
 
 
 
【全文未完,完整内容请见《新健康100》44期】
 ※本文由《新健康100》授权刊载,未经同意禁止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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